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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文章/作者:廣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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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的時候有一次翹家,在外租了兩天的房子。

大學的時候有一次翹家,在外租了兩天的房子。那時想出來打工,不想念書。

所以想在外面租房子,剛好走在路上看到有廣告,張貼套房出租的訊息。我就

打廣告上的電話給房東,他租給我一個簡陋的雅房,廁所要跟其他房客共用,

而租金,是一個月三千元。

這雅房內什麼東西都沒有,就只有一張木板床,我先是付了一千元的訂金,住

了下來,房東說:「月底的時候,再付三千塊錢給他。」

我那時只背了一個背包,晚上在房間裡住不習慣,住了一個晚上,我就收拾包

包回家了。

後來也沒找到理想的打工工作,倒是把身上一千多塊的錢,都用完了。

PS.(「白象文化《到東京當房東》痞客邦讀創館留言贈書活動」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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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到東京當房東》爽當包租公(婆) | 迴響贈書活動,痞客邦讀創館:

http://channel.pixnet.net/reading/event/info/15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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