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網路文章/作者:廣利
部落格:http://mikejohn.pixnet.net/blog
在什麼樣的情況下,你可能會為了某種原因殺人呢?
原則上,法律規定殺人是犯法的。如果是過失殺人,會被判二十
年至無期徒刑;如果是惡意殺人、出自自我本意的想法去殺人,
那也就很可能在被法官審判的時候,背判死刑。
由此可見,殺人,的的確確是要付出很大的代價,試問,聰明的
我,又怎麼會做出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呢?而且,在我的意識
之中,我也明明白白的知道,殺人,就是犯法、就是不對。
即使我跟別人有任何的仇恨,身為文明人的我,也是尋求正當的
管道,去解決問題。所以,嚴格來說,我根本沒有必要去殺人。
在這問題的假設下,如果,有一天我真殺了人,我想,最可能解
釋的原因,就是我失去了意識。失去意識的我,無法控制自己,
所以才有可能跑去殺人。
那,為什麼我會失去意識,這複雜的原因,其實也說不太上來,
或許也蠻難解釋的。
原因可能是:我遇見了外星人,被邪惡的外星人洗腦,要我跟地
球人自相殘殺。無法控制的我,也只有乖乖服從,外星人對我下
達的命令。
原因可能是:我遇見了催眠師,被邪惡的催眠師洗腦、催眠成功
,那催眠師除了能將人催眠之外,搞不好還是一位職業殺手,但
身為職業殺手的催眠師,向來不習慣自己動手去殺人。而是習慣
動用催眠,叫那些被他催眠的人,乖乖聽他的話去殺人,這樣,
他就可以借刀殺人....。
-------
請你幫我殺了他│瑪莉亞.恩尼斯坦,痞客邦讀創館:
http://channel.pixnet.net/reading/event/info/1448
-------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