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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文章/作者:廣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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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的時候有一次翹家,在外租了兩天的房子。
大學的時候有一次翹家,在外租了兩天的房子。那時想出來打工,不想念書。
所以想在外面租房子,剛好走在路上看到有廣告,張貼套房出租的訊息。我就
打廣告上的電話給房東,他租給我一個簡陋的雅房,廁所要跟其他房客共用,
而租金,是一個月三千元。
這雅房內什麼東西都沒有,就只有一張木板床,我先是付了一千元的訂金,住
了下來,房東說:「月底的時候,再付三千塊錢給他。」
我那時只背了一個背包,晚上在房間裡住不習慣,住了一個晚上,我就收拾包
包回家了。
後來也沒找到理想的打工工作,倒是把身上一千多塊的錢,都用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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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到東京當房東》爽當包租公(婆) | 迴響贈書活動,痞客邦讀創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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