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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文章/作者:廣利

部落格:http://mikejohn.pixnet.net/blog

2012-03-06(二)今天中午吃完飯小散步,經過富錦街,見到仆街少女。

今天中午吃完飯小散步,經過富錦街,好像在一家店前面看到

仆街少女。剛剛上了一下仆街少女的部落格,好像真的是她們

兩人耶。

大家好!這裡是仆街少女部落哥!

http://pkgirls.pixnet.net/blog

我從新中公園的紅磚道往前走,經過山東燒雞,準備要過馬路

到SUBWAY的那一段路。就在一家商店,我看到仆街少女在我的

眼前拍照,只是和她們擦身而過。那時的我,穿著藍色的長袖

襯衫,因為等下中午十二點半,我爸爸就要帶我去面試了。當

時的我,只是想過馬路回家而已。

真遺憾,不好意思的我沒有停下腳步,跟仆街少女打聲招呼。

想想自己也沒什麼身分,沒辦法跟仆街少女做朋友吧!其實,

我還蠻喜歡仆街少女的耶!自己都快二十九足歲了,到現在還

沒有交過很正的女朋友,沒談過轟轟烈烈的戀愛,人生走到現

在,還真的是徒留下不少遺憾。

想到這,還真的是生不如死啊!不過,我這人很怕死,也對死

亡感到恐懼。所以,想一想,我又不想死了。

唉,說到面試,其實我也是被逼的。本來,我自己去應徵民權

大橋旁邊那家橋頭的7-11便利商店,那家店的店長,有說要用

我,答應讓我上早班,這星期一早上九點,就可以正式上班的

。可是,我後來把要去7-11便利商店上早班這件事情,說給了

爸爸聽,爸爸聽了不但不高興,還叫我不要做。如果我去做,

他以後都不會再給我零用錢了。爸爸強迫叫我不要去做,而且

還沒經過我的同意,就親自到民權大橋旁邊那家橋頭的撫遠街

7-11便利商店,找店長吵架,店長就取消我的錄取,自然叫我

不用來,也不用再連絡了。

其實,關於這件事情,我也很委屈。唉,我又繼續沒出息了,

其實我也不想這樣。

我爸爸說,做7-11便利商店店員,沒有什麼前途,說這個禮拜

二、禮拜三、禮拜六,總共有三家公家機關的約聘單位,要找

我去面試。

我說:「爸爸,放棄7-11的工作,去面試就一定會錄取的喔。



爸爸:「會,去面試要有信心,就自然會被錄取。」

我說:「如果面試不上呢?」

爸爸:「面試不上也不用去做7-11啊。」

我靠,這是什麼邏輯啊。但,我爸爸真的是這樣想的,他就是

希望我去應徵單位,能夠約聘錄取。我也真的沒辦法,感到很

無奈。我知道家裡沒什麼錢了,也不想繼續這樣下去,但我就

是很白痴啊,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,於是又每天這樣繼續過日

子下去了....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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